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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激勵礦山企業主動作為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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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0-01-02 17:23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了《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希望通過政策的正向激勵,來激發礦山企業包括社會力量主動參與到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中來,讓礦山企業化從被動式治理轉變為自覺修復、主動作為。這一意見的出臺必然大幅提升我國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的速度與效果,有力地推動我國礦業的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新中國成立初期,由于國家需要大量的黃金,粗放式開采留下了大量的廢棄礦山,成為一道道生態“傷疤”。加上我國黃金資源開采歷史悠久,許多老礦山面臨資源枯竭、生產運營難以為繼的現狀,從而造成歷史遺留礦山“沒人”治理,老礦山“沒能力”治理,新建礦山“沒有意愿治理”的局面。 為了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但是在內容上大多是“要求”,而非“鼓勵”和“吸引”,這讓本就因為安全環保等問題造成生產成本持續走高的黃金礦山企業,更加難以承受生態修復治理的壓力。為了達到要求,礦山企業大多選擇“只要達標即可”,甚至部分企業不得不選擇采富棄貧,通過“涸澤而漁”的方式來籌措礦山生態修復的資金。顯然,讓礦山企業被動修復絕不是最佳措施,主動自覺治理才是實現礦業綠色發展與高質量發展的根本途徑。 這次出臺的《意見》,讓深受生態修復治理困擾的礦山企業,尤其是黃金礦山企業來說眼前一亮,猶如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意見》通過政策的正向激勵,例如礦山企業可將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用于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用途等,讓黃金礦山企業看到了更多、更好的處理方式,甚至是新的盈利模式,不僅激發了黃金礦山企業對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的信心與決心,同時也有助于其轉型升級。 更為重要的是,《意見》明確可通過賦予礦山生態修復投資主體后續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激勵社會資本投入。這讓礦山生態修復成為社會熱門,加之當前我國礦山生態修復市場巨大,必然有力吸引社會力量的關注與進入,從而極大地減輕礦山企業的生態修復治理成本,讓礦山企業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推進礦山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最終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通過政策的正向激勵,激發礦山企業的主觀能動性,我國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才能更加深入,我國礦業的高質量發展才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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